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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护理学会理事长李秀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补偿机制》
2012-03-22 22:59:00 中华护理学会

《健康报》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护理学会理事长
李秀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补偿机制》
20123
13日)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2012-03-13 09:05:40

 “大量有关护理成本与护理收费的分析显示,护理是医院的成本中心,而非医院的收益中心。医院在护理工作中,成本大于效益。”37日,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护理部主任、中华护理学会理事长李秀华联合医卫界委员提案建议,应合理提高护理服务价格。

 据李秀华介绍,研究显示,按目前的价格水平,住院护理收费价格最多可以补偿实际成本的18.5%,三级医院住院护理收费价格最多可以补偿实际成本的18%,最低仅补偿实际成本的4%

“这可能与我国现行的护理价格体制密切相关。”李秀华分析,首先,护理工作内容和程序众多,而护理收费项目却相对较少且单个项目收费低廉。

 据统计,卫生部2001年《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中,与护理有关的30余项仅占总收费项目3971项的1%。以一级护理为例,一级护理费仅为每天9元,而一级护理要求护士观察患者病情症状、体征等,还要根据观察结果进行快速护理评估及相应处置、健康指导、心理护理等。成本核算发现,一级护理的成本为每天120元~210元。

李秀华认为,护士技术劳务的服务费用低至在医疗总费用中可忽略不计的程度。这不但不利于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护理服务价值,更影响护理队伍的稳定。

李秀华建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护理服务成本核算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护理收费定价标准,使护理服务价格充分体现护理人员的技术和服务价值,同时,将护理服务收费纳入医保,减少患者经济负担。

报纸原文PDF下载:/Sites/Uploaded/File/2012/3/20120313健康报李秀华主任提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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