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两会
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护理界的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纷纷建言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让患者和护士能够共享更加安全的医疗护理环境,保障护士应该享有的权利,保障行业快速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李秀华在3月7日全国政协联组发言中指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3%。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有1.5亿,占老年人总数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4000万左右。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更加凸显我国护士总量不足的问题。社区及养老机构吸引力不强,薪酬待遇没有体现职业价值,老年、康复、社区、慢病管理、安宁疗护等紧缺人才培养还缺乏顶层设计,护理人力资源储备仍需要一些特殊政策盘活存量,扩冲增量,逐步完善护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体系。“以治病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健康卫生工作重点转移引发了护理工作变革,推动护理要面向社区、走进家庭,“互联网+护理”派生出信息化多地点工作新业态。这些发展和变革都亟需在原《护士条例》基础上,建议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疏通政策和法律的难题,促进国家各项卫生政策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宋静、安阳市肿瘤医院ICU护士长黄玉梅也分别从专科护理发展、新型护理服务模式规范、护士执业环境改善等方面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
图源: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丛博 摄影 许俊文
中华护理学会在2018年完成了《护士条例》实施十周年现况调研,发布了《护士条例》实施十周年蓝皮书。在蓝皮书中建议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制定和颁布与新时代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和护理事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继续健康发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确保护理工作有法可依,给予护理人员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具有法律效应的平台上督促和保障广大护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行“守卫生命,促进健康”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