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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精神卫生护理管理培训班通知
2020-05-18 10:28:04 中华护理学会

[护教字2018第13号]

尊敬的           医院护理部负责同志:您好!

随着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及“优质护理服务”的深入推进,精神科护理管理人才的培养面临新的危机及挑战。为了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培养具有精神卫生护理管理岗位胜任能力的管理人才,满足他们了解国内外发展动态,开阔视野的需求,中华护理学会杂志社和中华护理学会定于2018年4月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第五届“精神卫生护理管理培训班”。本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护士执业资质,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 年以上,包括2年以上精神卫生专科工作经验的护理管理者及护理骨干。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方式以理论授课及临床观摩相结合。2018年4月9日报到,培训班为3 天, 10日-12日培训。

三、培训地点 

(一)理论培训:江苏省苏州市(具体地点以学员报到通知为准);

(二)临床参观: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四、培训内容

(一)护理改革现状与精神卫生专业发展趋势;

(二)解析精神卫生条例;

(三)精神专科相关法律与伦理实务;

(四)精神科护理床边能力考核;

(五)精神专科如何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六)冲突管理与护患沟通;

(七)精神科安全与质量控制评价;

(八)品管圈精神科护理应用,压力管理;

(九)精神专科护理科研等。

五、结业及授予学分

全部学时修毕,颁发中华护理学会“精神卫生护理管理培训证书”,授予国家级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 分。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共计1200 元/人。理论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请贵医院护理部登录中华护理学会网站(www.cna-cast.org.cn)-“继教培训网上报名”专栏查阅报名流程,注册并进行相关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5日

(二)审核确认:我部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统一审核,3月30日后,公布审核结果,请您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并下载“学员报到通知”及“培训人员报名审核单”。

(三)回执及汇款:请护理部将“培训人员报名审核单”下载加盖公章后,按要求上传至继教培训网上报名系统,并可通过银行汇款。

银行汇款户名:中华护理学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帐号:0200004109089107570;提示:请注明培训班名称、医院及培训人姓名。

八、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部:赵晓燕、韩江红

电话:010-53779549 

网络咨询电话:010-621979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铭大厦C座28层,邮编:100035


中华护理学会继续教育部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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